规章制度
齐鲁理工学院工程训练学生守则
[规章制度] 2014-07-13 / 14:34
1.工程训练是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为此学生必须端正思想态度,认真完成实习训练任务。
2.学生实践训练前必须服从实践教学部的安排与布置,认真做好实践前的准备工作,如教材、实验报告、工作服等。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
4.学生进入训练场地后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动机器设备。
5.学生必须虚心学习、注意听讲、认真观摩,操作前必须充分了解训练设备、工具的性能及其使用方法。
6.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各训练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7.学生在实训期间,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和使用劳保用品以保证安全。
8.学生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训练,不得串岗及做其它与实训无关的事情。
9.学生要爱护机器设备、工具、量具等一切公共财物,并注意节约。
10.学生要认真按时完成实验报告,不准相互抄袭。
11.学生要按规定独立的或分组完成考核工件的加工,不得相互帮忙。
12.每天实训结束前,必须收拾清理所用设备和工量具,及清扫场地,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各工种实训结束均应进行清点,由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去。
13.学生要尊敬老师,如有意见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14.学生如违反以上各项规则,轻者由指导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实训资格,实验成绩为不合格,如造成安全事故,除进行必要的经济赔偿外,并酌情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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