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激励全体师生高质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努力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自2017届毕业生起,学校每年将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论文 (设计)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并对获奖师生和单位予以表彰。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评选与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 (二)评选标准条件 详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各学院于每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等级,其中优秀、良好的比例分别控制在15%、55%左右。 2.各学院按照学校规定比例从获得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提交以下材料:⑴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表(附件2);⑵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⑷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附件3)。 3.学校成立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4.评审结果向校长办公会(或校委会)汇报、公示后,予以奖励。 (四)奖励措施 对于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并作为推荐申报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依据。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与奖励办法 (一)评选办法 原则上,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的指导教师即获得相应等级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奖。 (二)奖励措施 对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指导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优秀组织奖评选与奖励办法 (一)评选办法 学校将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估,具体办法另行规定。依据评估结果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获奖情况,评选六个优秀组织奖单位。 (二)奖励措施 对于获得毕业论文(设计)优秀组织奖的教学单位,予以全校通报表彰。 四、相关说明 (一)处罚措施 1.依据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细则》,对于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的学生不允许其当年毕业,不授予学位; 2.对于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未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导致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的指导教师,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作为下次职称评聘时的参考依据; 3.对于因组织不力、把关不严,致使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整体质量不高的单位,将对单位责任人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2.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表 3.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齐鲁理工学院 2016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