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一般项目非资助项目结项(二)鉴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一般项目非资助项目结项(二)鉴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我校申报人如需补充结项成果,请于2026年9月3日14: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版统计表(附件2)至科研处T623,电子版统计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itkycsk@163.com)。我校项目负责人完成系统填报时间截至2026年9月5日14:00。
联系人:来家可、任玲芸
联系电话:0531-85592609
附件:
1.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一般项目非资助项目结项(二)鉴定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