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一般项目非资助项目结项(二)鉴定工作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处 > 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9-03 14:02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一般项目非资助项目结项(二)鉴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一般项目非资助项目结项(二)鉴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我校申报人如需补充结项成果,请于2026年9月3日14: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版统计表(附件2)至科研处T623,电子版统计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itkycsk@163.com我校项目负责人完成系统填报时间截至2026年9月5日14:00。

联系人:来家可、任玲芸

联系电话:0531-85592609

 

附件:

1.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一般项目非资助项目结项(二)鉴定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度一般项目非资助项目补充结项成果统计表



 

科研处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