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全体师生开展规范高校科研行为活动

时间:2014-03-15 11:56点击:

 

为全面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调动和保护高校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高校科学研究秩序,营造良好科研氛围,增强高校科研行为,文学院全体师生于2014年3月12日在教室B407开展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活动。
活动现场,文学院王院长首先发表讲话,就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总体要求提出概述,他指出“科学研究是高校的重要职能,科研人员是高校科学发展的重要资源。当前,在高校科研活动中学术失范行为较为严重,贪污、挪用科研经费案件时有发生。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维护科研秩序,是一项紧迫任务。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总体工作要求要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并重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严格规范科研行为与保护科研人员积极性与创造性相结合,切实加强科研行为管理,促进科研人员廉洁从业。”
文学院教学科长井老师随即也发表讲话,指出应建立健全高校科研行为管理机制并提出几点建议:
1、把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工作总体部署。
2、坚持高校党委对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科研经费的监管。
3、分管科研、财务工作的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对科研活动督促引导和对科研经费监督管理的职责。
4、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培训制度,将法律法规、廉洁从业培训纳入教师岗位培训和职业培训之中,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建立培训档案,增强培训实效。
最后,李老师就高校科研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提出具体表述:
1、科研人员申报项目,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自身研究力量,加强可行性论证,对申报项目的工作基础、研究现状、人员组成等作真实陈述,保证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可信。
2、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项目的评审工作。
3、不得以编造虚假合同、虚列支出项目等手段编报虚假预算。
4、科研人员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
5、不得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篡改科研数据文献。
活动期间,文学院全体师生就规范高校科研行为问题展开热烈地讨论,积极提出方案、完善措施,争取高校科研行为活动能尽早得到规范。
在文学院全体师生的积极参与中,此次活动取得了圆满展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力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对高校科研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相信对于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具体机制能很快得到落实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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