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小而为”见大义

时间:2016-10-24 10:58点击:

    

有这样一些人:

  经常帮助战友缝补衣服,为灾区捐款,在车上让座……

 把自己的毛衣、棉衣、棉鞋和零用钱送给藏民,下乡时不忘带着小药箱,里面是自己花钱买的各种药品……

  每天提前两个小时上班、屡次捐款、献血……

  老奶奶的拐杖坏了,从外地带来送过去;村民天寒衣单,脱下大衣为他披上;村民住房出现危险,他连夜冒雨动员搬迁……

  你一定觉得,这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而做出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的,却是雷锋、孔繁森、郭明义、沈浩这些响当当的典型人物、时代先锋。和杨善洲一样,典型人物忠于党的事业,一辈子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他们的先进事迹,为我们当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了最生动的诠释。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教导儿子的肺腑之语,意思是不要轻视小事,因为“小”中有“大”。我们身边的典型人物,都是“善小而为”、于细微处见大义的人。他们不轻视小事,不拒小善,并且持之以恒,在平凡中收获了崇高。

  细节见证品质,小事成就大事。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我们的典型人物都能做到坚持不懈做小事、持之以恒做好事,把小善书写成了大爱。

  其实,正是这些小事最能打动我们的心,最能体现一个人发自内心的善良和操守。滴水可以穿石,星火可以燎原,小善的背后是大爱与大义,力所能及行善事就是高品格。“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点点小善可以积成大善。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因善小而不为,那么,无数小善也就具有了无坚不摧的强大力量。

  “好人”郭明义是一个普通人,郭明义的每一次爱心奉献和善举,看起来都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但是,他能够坚持这些“小”的善行,就使他在15年中每天都提前两个小时上班,相当于多干了5年的工作量;16年中捐款12万元,先后资助了180多名特困生;20年中累计献血6万毫升,是他自身血液的10倍多。

  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贴心人”沈浩在小岗村挂职工作6年,做了许许多多看起来是“鸡毛蒜皮”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小事,正是用这样一桩桩、一件件似乎不起眼的“小事”,换来了小岗村“岁岁大不同”的新面貌,换来了小岗村人用“红手印”挽留的刻骨铭心的眷恋与不舍。

  典型人物几乎都是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长期坚持“善小而为”的平凡而伟岸的楷模。这些时代楷模之所以能都在一些小事小节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是因为善良的基因早已融入了他们的血液,追求理想成为了他们的生活本身。学习典型,就是要学习他们把内心深处的理想和善心熔铸于生活、工作中的点点滴滴。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多的是平凡和小事,平凡的小善更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质。所以,我们不应该轻视小善,不应该心怀“尽扫天下之宏志”而无“净扫一屋之小行”。很多善行,对于我们来说往往只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受益者来说,却能解燃眉之急,度困境之危,乃至点亮生活希望,改变人生命运。生活中,有的人追求轰轰烈烈,总想一鸣惊人,只愿干所谓的大事,而对平凡之举、对有益他人的小事不屑一顾;有的人只考虑自己的安逸,不顾及他人的冷暖。与典型人物境界的差距,大约就在这里。

  其实,常行“小善”也是陶冶人的情操、砥砺人的品格、修养人生的必经途径,人生征途中就应该不断在“善小而为”的道德实践中进行锻造。为民众为国家为社会善小而为之,持之以恒,矢志不渝,既是人性中最温暖阳光,又是完善自身的重要路径。一个人坚持做好事,就能真正实现人的价值,并得到社会的尊重。

不仅要愿意做小事,更难的是在于坚持这些“小”的善行。毛泽东同志在总结雷锋精神时说,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谢觉哉当年读雷锋先进事迹和日记后曾写下这样的话:“雷锋同志是平凡的,任何人都可以学到;雷锋同志是伟大的,任何人都要努力才能学到。”因此,“一以贯之”是最重要的。杨善洲种树的事迹看似普通,但难能的是他坚持了一辈子,一草一木绿遍了大亮山,为保山人民留下了宝贵财富。在生活中他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动周边、带动周边。正是因为相信并坚守“善小而为”,中华大地上才出现了许许多多在平凡中成就崇高的典型人物。

平凡中彰显着崇高与伟大,坚持中显现着恒心与真心,而这种平凡和坚持,离我们并不遥远。

 比如,你在工作中勤恳认真,力求把每一项工作完成到最好;比如,你从善如流,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和事时,总会有不忍之心,总会伸出援助之手;比如,你看到他人受苦时如坐针毡,在看到他人摆脱困境时松一口气,总会尽自己的能力帮助别人。其实,你的善良也无处不在。

其实,我们离典型人物并不遥远。

新时期涌现出来的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等党和人民的优秀领导干部们,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迹,都是在平凡的工作中显现出先进本色,在细微处表现出为人民服务的真工夫。他们深知,“群众利益无小事”,如果不把这些“小事”做好,就是失职,就可能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

  一个高尚、纯粹的共产党人,一个心里时刻装着百姓的好干部,他会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多做一些事情,能做什么就做什么,而不是挖空心思去分级、定类、取舍。他们的善小行为,并不是为了张扬什么,绝没有做给谁看的意思,那纯粹是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有些人做事爱分清“大事”“小事”、“份内”“份外”,哪些干了没用,哪些干了有用,这种利己主义的想法要不得,我们太需要那种踏踏实实,既能做大事又能做“小事”的人民公仆了。

 与普通群众的“善小而为”相比,领导干部是否“善小而为”,往往对群众利益的影响更大,对工作成效、对我们的事业发展会产生更大的区别。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关心的总是上级怎么想,领导怎么看,而不关注普通群众的需求。反映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追求虚浮的政绩、把精力放在追求所谓“大手笔”上,对事关民生的“小事小情”并不在意,这些事情既入不了他们的眼,也入不了他们的心。而群众正是从这些家长里短、柴米油盐,看干部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看党和政府是否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这些是“小事”,又是“天大的事”,事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所以,领导干部从心里认同、从行动上践行“善小而为”,才是真正造福百姓,而这,原本就是我们事业追求的“题中应有之义”。在领导干部常说“为人民服务”时,最应该做的不一定是声名浩荡的壮举,而是手边的“鸡毛蒜皮”。把小事办好了,既事半功倍,又深得民心。

学习典型人物“善小而为”的道德品格,就是要带着忠诚、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追求去工作,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关注细节,成就大事。脚踏实地在岗位做贡献、为社会送温暖,自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新型人际关系的建设者。只有不弃小善,才能积成大善。“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我们不要做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

只要大家心中常存一份爱意,只要大家都能从小善做起,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美好的生活就在你我的点点滴滴中创造了,在大家的持之以恒中延伸了,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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