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处 > 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8-25 08:22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6),现组织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本次申报采取限项申报方式,择优推荐。一般项目限项要求:商学院限项3项,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限项2项,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基础一部、基础三部限项1项;专项项目各学院限项1项。

我校申请人请于2026年9月4日14: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申报书(A表)》(附件3,一式2份)、《申报书(B表)》(附件4,一式2份)、《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报送至科研处T62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itkycsk@163.com)。

 

联系人:来家可、任玲芸

联系电话:0531-85592609

 

附件:

1.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指南

2.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A表)

4.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B表)

5.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6.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