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科研项目管理,根据《齐鲁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拟对2023、2024年立项的部分校级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延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1.2023年度校级科研计划人才项目。
2.2024年度校级科研计划社科(社科一般、社科重点)项目。
3.2024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课程思政专项。
(二)检查内容
1.进展情况。项目实施计划(任务书)的执行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下阶段研究计划及预期成果等。
2.阶段性成果。与项目相关的,有一定学术性、理论或创新性的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待发表或已发表论文等。
3.经费使用情况。
(三)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齐鲁理工学院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一式一份)。
2.学院汇总《齐鲁理工学院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
二、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自2022年以来获批立项的超过研究期限尚未结题的校级科研计划项目。
(二)相关流程
1.已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研究内容及指标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验收大纲的验收资料目录按顺序准备好结题材料。
2.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结题验收材料,学院做好审核工作和质量把关,并签署意见。
3.对符合结题验收要求的项目,学院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评审。
(三)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齐鲁理工学院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3)、《验收大纲》(附件4)、《齐鲁理工学院科研计划项目验收证书》(附件5,一式三份)。
2.项目负责人撰写《研究报告》,并准备成果附件材料(已发表论文全文等)。
3.学院汇总《齐鲁理工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9)。
三、其他事项
(一)延期
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确需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提交《齐鲁理工学院科研计划项目延期结项审批表》(附件6,一式三份),各学院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自项目实施期结束后算起)。
(二)撤项
因负责人离职而不能完成后续研究任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齐鲁理工学院科研计划项目撤项审批表》(附件7,一式三份),各学院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三)并向结题
在项目实施期内,在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研究基础上获批立项市厅级及以上纵向项目(经费需大于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经费),可以申请并项,项目负责人填写《齐鲁理工学院科研计划项目并入纵向科研项目申请表》(附件8,一式三份),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科研处审核、备案。
四、时间安排
1.请于2025年7月14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中期检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T62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it_keji@163.com)。
2.请于2025年7月16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结题验收材料、《延期结项审批表》、《撤项审批表》、《并入纵向科研项目申请表》报送至科研处T62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学庆
联系电话:0531-85592609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