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智慧化校园平台,加强学籍管理,为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学籍状态标注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学院具体负责学生管理的教师(辅导员或学籍信息员等),依据日常管理情况,在“信息标注”中修订学生的未在校-请假、入伍未办手续、已退学未办手续、休学未办手续、入伍、实习等学籍状态。此项工作由各学院学生管理老师落实,分管学生管理工作的院长进行审核。信息标注工作中如果信息有误,请按以下要求处理: 1.状态错误:在智慧化校园平台上,信息标注一栏里,个人信息修改选项,修改学生的学籍状态,并提交申请。 2.除以上学籍状态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请各学院学生管理老师联系教务处协商处理。 3.此次在校生信息标注工作请各个学院认真落实,并于2017年5月16日前完成工作。 二、对于入伍未办手续、已退学未办手续、休学未办手续的学生,各学院学生管理人员应该尽快落实,并督促学生按照学校规定补办相应的保留学籍、退学、休学手续。 教务处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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