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封档、移交档案
1.装档后,按档案序号排序,由学院负责人逐一核查,核查无误后密封档案,粘贴密封签,按指定时间移交至学籍科。
2.各学院移交档案时需同时报送2017届《毕业生档案转递记录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由装档教师以及交接双方共同签字,教务处学籍科、各学院各留存一份。《毕业生档案转递记录表》见附件3。
三、毕业生档案整理的要求
1.各学院整理装档的人员必须含有毕业班的辅导员,具体人数各学院自行安排,学生本人不得接触档案。 2.毕业班辅导员是所负责毕业生档案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收集所负责毕业生全部归档材料,并认真做好鉴定、审核、盖章、归档等各项工作,不能粗心大意,敷衍了事。 3.在学生档案的整理过程中不得涂改、添减、勾划、损坏档案材料,对档案材料的相关内容要注意保密。 4.档案袋和封条必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档案专用袋和专用密封签。 5.《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表格中写明袋内材料份数,有材料的在栏目内写明份数(只要填数字,不要写“份”字),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栏目中没有材料的写“无”,应该有材料而没有的写“缺”。按封面顺序依次将材料整理后放入袋内。 6.档案袋封面地址条填写:地址(就业报到证地址)、序号、毕业年份、学校名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专业、生源地所在地(具体到县、区)。以上内容原则上要求打印。如确需手写,字迹要工整,且必须用黑色签字笔。 7.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完毕,并将整理好的档案以学院为单位当天16:00之前由毕业班辅导员与学籍科现场交接。 8.曲阜校区档案材料单独安排整理。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籍科,电话:85592601。 附件:1.各学院装档时间安排表 2.地址条模板 3.毕业生档案转递记录表 4.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本科) 5.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专科) 教务处 2017年7月10日 附件1: 各学院装档时间安排表
集中装档地点:图书馆五楼党员活动室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
附件5: 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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