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综合科、教务科、教学科、学籍管理科、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曲阜校区教学管理部等6个科室。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参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与制订;起草学校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依据人才市场发展需求,对本、专科专业结构进行优化;负责组织本、专科新上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3.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制订、修订本、专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审定本、专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或修订本、专科各专业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 4.负责组织本专科特色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等专项建设的前期培育、申报,并牵头管理。 5.负责制定学校实践教学体系、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建设。 6.负责本、专科实验室、实践教学的管理工作,指导教学实习基地建设。 7.负责组织本、专科教材建设;负责组织全校本、专科教材的定购、保管和供应工作;审批并落实讲义印刷。 8.负责部署本、专科教学运行工作,包括:编制校历;协调各专业、年级、班级学期开课计划;协调教师聘任、教室调度和实践教学环节安排;组织学生注册及选课工作;编制教学信息总表。 9.负责组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及校际间的考试;组织全校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组织全校巡考工作及考试总结。 10.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成绩管理、学籍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工作;负责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工作。 11.负责辅修专业管理工作;负责对进修生和旁听生进行学业管理。 12.负责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负责教学工作的考核。 13.负责组织全校本、专科教学工作检查,组织全校本、专科专业、课程等教学专项评估。 14.负责组织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负责组织全校性本、专科教学竞赛,组织校内优秀课程奖、优秀教材奖等教学相关奖项的评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评奖。 15.负责教学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6.负责语言文字工作。 17.负责本、专科教学档案的立卷、整理、移交、保管工作。 18.完成董事会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