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理工学院 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28 11:46点击:
各学院: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我校以“应用型”为办学定位,旨在为国家输送更多的具有实践能力的人才。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2015级、2016级、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
2.每个项目允许申报人数:创新训练项目1-5人,创业训练项目2-5人,创业实践项目2-7人。每人只允许参与一个项目。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
3.学校鼓励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组队申报。
三、指导教师
1.项目实施学院要聘请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或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除本校指导教师外还须聘请校外指导教师。
2.每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
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8]6号)文件要求,“国创计划”项目立项后,除因工作调离、退休、毕业、退学等必要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增减立项项目的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确需更换的要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审核备案。
4.指导教师要对学生项目的执行全程负责,要挑选责任心较强的学生担任项目负责人,并在整个项目周期内配合学校管理人员督促学生按阶段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5.各学院请安排一位老师作为联系人,专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负责教务处工作人员与指导教师之间的联系工作。
 
四、项目周期
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五、各单位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
序号
学院
数量
备注
1
电气工程信息学院
10
 
2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8
 
3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10
 
4
土木工程学院
6
 
5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5
 
商学院
5
 
文学院(济南)
5
 
文学院(曲阜)
5
 
艺术学院
5
 
六、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自己所申报项目的类型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或《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或《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提交至项目申请人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照项目类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排序,确定本学院申报项目。
3.学校评审。学校根据学院推荐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立校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七、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1.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4月10日
2.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请各学院于4月10日前将本单位初审通过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齐鲁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表》(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到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给指定联系人。
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人:丁杨,电话:0531-85592610,邮箱: 807899470@qq.com
 
附件:
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2.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4.齐鲁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表
 
 
 
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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