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济南市教育局组织处要求,校党委结合工作实际,成立考察组,负责对2019年度发展对象集中开展组织考察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察时间 计划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考察内容 考察组通过与发展对象所在支部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等同志的谈话交流,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觉悟、学习表现、群众基础、主要不足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察谈话对象 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分管学生副院长、教学科科长、分管学生的学生科长、辅导员、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等有关人员。平均每个发展对象考察谈话需要10人次以上。 四、基本要求 1.考察组深入发展对象所在支部,详细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觉悟、学习表现、群众基础、主要不足等个人情况。 2.根据考察结果,考察组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发展条件、是否同意发展对象成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写明个人意见。 3.考察组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考察记录表要手写,表述完整,字迹清晰。 4.考察前,由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和公示,并及时做好材料入档工作。
附件:1.2019年发展党员组织考察记录表 2.考察组人员分工
中共齐鲁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20日
附件一: 2019年发展党员组织考察记录表 单位:
考察人签字: 考察时间: 附件二: 考察组人员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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