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清单

外籍教师获得《外国专家证》后方可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外国人居留许可是外籍教师在华合法居留的证明。由于Z签证的有效期为30天,持Z签证入境的外籍教师和随行家属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天内持以下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逾期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外籍教师将会受到公安部门的处罚,罚金每天500元人民币。外籍教师可以在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多次出入境,无需办理再次入境签证;正常办理需要5个工作日。

一、首次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提交的材料

1.学校公函;

2.两联单(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表》;

4.《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外籍教师及其随行家属的护照和复印件(照片和有效期页、签证页、最近一次入境章页);

6.《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原件;

7.《外国人住宿登记表》(住学校公寓免提交),住校外公寓或出租民房需要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8.外籍教师简历(中文,写到最近);

9.外籍教师本人和随行家属2寸正面免冠彩照各2张。

注:《外国人住宿登记表》必须在外籍教师抵达济南24小时之内由外教本人持护照或其他人持护照代为办理。

二、办理程序

1.外籍教师持护照和外国专家证到国际交流学院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表》;

2.国际交流学院出具学校公函;

3.外籍教师和家属本人持以上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材料,接受询问。

注:办理一年有效居留许可的费用为400元。

三、延期材料清单

1.学校公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

3.两联单(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4.《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表》;

5.《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外籍教师及其随行家属的护照和复印件(照片和有效期页、签证页、最近一次入境章页);

7.外籍教师本人和随行家属2寸正面免冠彩照各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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